6月11日,陕西省发改委发布《关于进一步推动绿电直连项目开发建设的通知》,鼓励有绿色电力消费需求的新增、存量负荷项目,利用周边新能源资源探索开展单用户或多用户绿电直连。其中,存量负荷中,单用户绿电直连项目可吸纳其他新建负荷,同时配套扩建新能源电源组成多用户绿电直连项目。工业园区、零碳园区、增量配电网等的全部或部分负荷、新增或存量负荷项目均可因地制宜就近接入新能源,组成单用户或多用户绿电直连项目。支持在建、新建电源项目在履行相应变更手续后开展绿电直连申报。直连电源为分布式光伏的,可通过集中汇流方式开展单用户或多用户绿电直连。对于因消纳受限等原因无法并网、电网接入工程尚未开工,以及与电网企业就切改方案、配套接网工程处置方案等达成一致意见的存量新能源项目,在履行相应变更手续后,可作为绿电直连项目配套新能源开展申报。
对已投运并网消纳新能源项目开展试点应用,试点模式分为四类:一是已并网新能源接入国家级和省级零碳园区、增量配电网;
二是已并网新能源接入有较大降碳需求的省级重点新建项目;
三是已并网新能源与负荷为同一投资主体;
四是已并网新能源消纳受限比例较高项目。相关项目在与电网企业就切改方案、配套接网工程处置方案等达成一致意见,并履行相应变更手续后,可作为绿电直连项目配套新能源开展申报。新增电源不得早于负荷投产,分期投产的项目应在申报材料中明确分期建设方案及投产计划,且每期电源的装机规模、投产时序均要与负荷相匹配。项目原则上应于2029年12月31日前建成投产。新能源项目及直连线路工程应与负荷工程同步建成投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