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甘孜州生态环境局发布关于2026年8月17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甘孜州生态环境局拟对甘孜道孚亚日二期光伏发电项目等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
据悉,甘孜道孚亚日二期光伏发电项目建设单位为道孚蜀道清洁能源有限公司,建设地点位于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道孚县色卡乡,项目施工工期18个月。
该项目交流侧装机容量500MW(直流侧装机容量548.85488MWp)。等效首年利用小时数为1651.4h,首年发电量为906377.9MWh,25年平均小时数为1571.3h,25年平均发电量为862422.5MWh;限电后25年平均发电量750659.0MWh,25年平均小时为1367.7h。
项目共布置751856块730Wp单晶硅双面电池组件,光伏电池组件使用固定式支架,单个组串由2×14块光伏组件组成,共26852套光伏支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