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日,市场监管总局等五部门关于印发《重点产品碳足迹标准体系建设行动方案(2026—2028年)》的通知。
文件明确,按照急用先行、统筹推进、行业协同的原则,聚焦能源、原材料、消费品、机械装备、交通运输工具等5个重点方向,集中出台100项以上产品碳足迹国家标准并推动部分国家标准与国际标准同步研制,实现重点基础能源、原材料以及产业链供应链带动作用明显的中间产品碳足迹国家标准基本覆盖,开展国家碳排放标准化试点,推动标准有效实施,助力建立产品碳足迹管理体系,推动重点产业绿色低碳转型。
具体能源产品碳足迹国家标准方面:
煤炭领域。重点制定钢铁行业用煤、煤化工用煤和电力用煤等核心品类产品碳足迹标准。
电力领域。重点制定燃煤、燃气、水力、核能、风力、光伏、光热、生物质发电等主流发电形式以及输配电、储能的相关产品碳足迹标准。
气体燃料领域。重点制定应用于工业燃料、城市燃气、交通燃料、燃气发电等下游领域的天然气、沼气产品碳足迹标准。
石油与液体燃料领域。重点制定交通、工业和民用领域应用的石油及相关产品碳足迹标准。
公告如下:
市场监管总局等五部门关于印发《重点产品碳足迹标准体系建设行动方案(2026—2028年)》的通知
国市监标技发〔2026〕124号
各有关单位、各相关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现将《重点产品碳足迹标准体系建设行动方案(2026—2028年)》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市场监管总局
国家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能源局
2026年10月19日
附件: